作者: sitifan (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Re: [新聞] 酒駕撞死送報生 英商林克穎改重判4年
時間: Thu Jul 26 16:26:05 2012

※ 引述《Change1224 (沒事兒)》之銘言:
: 酒駕撞死母女路人 判刑10月
: http://ppt.cc/ifKb
: 酒駕逆上國道撞死2人 男判刑1年 2010.09.02
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MW1tcx6RS18
: 男第6次酒駕 判刑1年半 (之前酒駕撞死人只判1年4月)
: http://ppt.cc/TmgR
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250410.shtml
廚師刺死2人 二審仍判無期刑

--
性侵辯「溼成一片被吸進去」 按摩師判3年半
蕭姓推拿師(55歲)去年5月擔任台中市「太子悅養生會館」推拿師,替27歲女客按摩時
,被控碰觸女客私處,還將左手中指伸入女客下體,蕭男辯稱,按摩過程女子下體溼成一
片,他的手指才被吸入,法官不採信其說詞,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月,蕭男上訴,
遭台中高分院駁回。
--
Terrill:台灣司法 國家亂源之一 07/26 16:26
roder:要殺人請先準備一手啤酒和一台車 撞下去就對了 07/26 16:27
tasy89:車子比較貴啊 成本比較高 當然要判輕一點 07/26 16:27
roder:記得做戲要作全套 最好還撞根電線桿假裝失控 07/26 16:27
takaai:刑法就規定酒醉撞死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7/26 16:28
Change1224:車子記得準備快報廢的那種 07/26 16:28
Terrill:如何暗殺台灣高官又全身而退? <解> 酒駕撞下去就對了 07/26 16:29
Terrill:還要準備槍枝 探勘場地? NO,一罐高粱 讓你為民除害 07/26 16:29
Terrill:性侵辯那個新聞太北覽了 = = 07/26 16:30
nec1999:開車殺人也是無期 這很難懂嗎 怎麼還有人搞不懂 07/26 16:30
takaai:樓上那樣是故意殺人 07/26 16:30
nec1999:動機才是決定刑責 非工具 就算故意酒醉撞人照樣判殺人罪 07/26 16:33
darkbrigher:事實是有錢人不但不用賠錢還能無罪 07/26 16:34
takaai:鄉民法緒沒讀 就上來評司法案件 07/26 16:35
Change1224:動機要免責還不簡單,找人交換就好了 07/26 16:36
※ 編輯: sitifan 來自: 114.25.34.175 (07/26 16:40)
homer0403:nec1999說的有道理 不過前提是有被抓到故意的證據...... 07/26 16:53
Terrill:zzz 怎麼 撞狗官就是故意喔? 你這前提還真棒 07/26 16:55
Terrill:我也可以酒駕不小心撞到狗官阿 還是說有分撞到狗官判比較 07/26 16:56
Terrill:重 撞小市民就隨便亂判的? 07/26 16:56
Terrill:亦或是撞到狗官就是有意 撞到小市民就是不小心過失殺人? 07/26 16:58
takaai:你的暗殺就有犯意了 如果真的是酒醉致狗官於死就不是殺人罪 07/26 17:14
atntogn:想知道臺灣有沒撞到當權高官還能被輕判的例子 07/26 17:42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每日晚報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