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kiki24 ( ) 站內: job 標題: [台北]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徵關懷訪視員 時間: Fri Jul 27 17:26:07 2012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「就業服務法」、性別平等工作法」、勞基法」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,並確知文責自負。本工作確實勞健保! 此兩行刪除,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。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。 【公司名稱】 ※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。 ※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。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【工作職缺】 關懷訪視員 【工作內容】 1.執行101年度高危險群個案心理健康促進關懷訪視計畫。 2.定期關懷訪視本市社區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、自殺高風險個案等。 3.協助執行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計畫。 4.辦理個案研討會。 5.接受在職訓練與專業督導。 6.定期回報相關紀錄與報表。 7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【徵求條件】 ※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,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,不得以種族、階級 、語言、思想、宗教、黨派、籍貫、出生地、性別、性傾向、年齡、婚姻、 容貌、五官、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,予以歧視。 1.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(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), 請檢附身分證影本。 2.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以上社工、護理、心理、職能治療、公共衛生等 相關科系畢業。 3.具相關工作(精神醫療、心理諮商、社會工作或關懷訪視員等)6個月以上經驗者優先。 4.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外勤工作,能立即上班者。 5.熟悉電腦軟體Office(如:Word、Excel)操作者。 【工作地點】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(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段5號) 或本局各區健康服務中心 【工作時間】 ※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。 週一到週五 【月休】 ※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。 週休二日 【公司福利】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【薪資範圍】 ※行政院勞委會於101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8,780元,時薪103元 ※無薪資、比照國科會、比照本校規定、面議、電議,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約33,908元整。 【需求人數】 正取1人,備取2人 【聯絡人/連絡方式】 意者請先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 (http://jobs.health.gov.tw/Job/index.aspx)/事求人專區網路報名 (請務必自行確認報名成功,否則一律視同未報名),並自行列印甄試報名表 並檢附下列相關證件: 1.身分證影本(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, 謄本之『個人記事』欄不可省略)﹝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﹞。 2.A4履歷表、自傳(不超過500字)。 3.學經歷證書影本。 並附詳細聯絡地址、白天聯絡電話(含行動電話), 信封封面請註明:應徵「醫護管理處-關懷訪視員」字樣,於101年8月3日前 (郵戳為憑,若親送以本局收發日期為憑)以親送或掛號寄達: 100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段5號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–黃先生收, 經初審合格者得參加甄試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,亦不另行通知。 【其他備註】 1.徵才刊登時間:101/7/27-101/8/3 2.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101年8月3日下午6時前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, 請自行上網查詢,恕不另行通知。 3.錄取人員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,另得視經費案件之需求延長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63.29.35.147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每日晚報新聞  的頭像
每日晚報新聞

每日晚報新聞

每日晚報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7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