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sther (sther) 看板: HatePolitics
標題: [新聞] 嚴罰酒駕!李鴻源:呼氣0.15累犯沒入汽車
時間: Fri Jun 1 08:14:59 2012
「葉少爺」因酒駕害死3條人命,被求刑7年是否太短?內政部長李鴻源今(31)日表示,
若酒駕肇事者被認定是蓄意殺人就算過輕,內政部也建議交通部修改法令,將酒後駕車的
呼氣含酒精量,由每公升0.25毫克降為每公升0.15毫克,朝零容忍方向處理。
李鴻源今天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,針對國內酒駕、性侵、槍毒犯罪等問題進行報告。
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質詢,葉少爺酒駕撞死證券公司女副理,被檢方具體求刑7年是否太短
?李鴻源表示,他無法評論個案。
不過,李鴻源說,可以參考他國,將酒駕肇事致死以蓄意殺人修法,可使民眾與社會更重
視酒駕事件,將酒駕致死視為過失殺人或蓄意殺人問題,可以再討論。
李鴻源表示,目前建議將酒駕罰鍰提高至3萬元以上,9萬元以下,並研議納入沒入汽車的
規定,同時參酌日本作法,將酒後駕車的呼氣含酒精量,由每公升0.25毫克降為每公升
0.15毫克,朝零容忍方向處理。
李鴻源強調,目前將酒駕容忍度降低或提高罰鍰的作法,都稍嫌消極,若能達成酒駕致死
視為蓄意殺人的社會共識,才會讓民眾更重視相關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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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5.233.224.28
推 olaqe:很遜!初犯關5年 再犯關20年 三犯殺光全家 保證沒人酒駕 06/01 08:16
→ olaqe:而且要把處刑畫面公開於媒體播放 最好有特寫 06/01 08:17
推 hoyunxian:樓上的想法會被罵違憲的。 06/01 08:23
推 shouri:不用殺光全家 槍斃本人就好 06/01 08:23
推 e0928558056:我朋友和他同事去吃飯,喝了一瓶啤酒,結果同事喝到掛 06/01 08:25
→ e0928558056:基於義氣,他就開同事的車送他回去,直接五年嗎顆顆 06/01 08:25
→ e0928558056:好像被罰三萬五就是了... 06/01 08:25
推 olaqe:當然直接五年 真的撞到了人 自己死是合理 死別人很無辜 06/01 08:28
推 shouri:其實用以前的槍斃實況轉播不必見血 教育意義已經很夠了 06/01 08:33
→ shouri:只是劉煥榮太勇 還喊中華民國萬歲 可能有反效果吧? 06/01 08:33
→ shouri:畢竟本來的教育意義是"拖去槍斃 屁滾尿流" 06/01 08:34
→ gbid:等一下癈死聯盟,會跳出來說.............人權啊..... 06/01 09:07
→ shouri:那堆垃圾和殺人犯一起被槍斃算了 06/01 09:10
推 suntex:昨天聽陳鳳馨講法務部考量不同犯行間刑度的衡平性 所以拒絕 06/01 09:34
→ suntex:修法再提高酒駕刑度 不知道是否真是這樣 06/01 09:35
→ noonee:沒入汽車這一點挺不錯 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虧本生意沒人做 06/01 10:13
→ noonee: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不在乎刑事處理 但是對於罰錢財產處分 06/01 10:13
→ noonee:卻斤斤計較 酒駕抓到就沒收車子 應該會很有效 06/01 10:14
推 silveryfox99:你自己都說殺頭生意有人做﹐虧本生意沒人做了(攤手 06/01 10:14
→ noonee:so? 06/01 10:15
推 silveryfox99:so﹐沒收車子比較有用呀 06/01 10:17
→ noonee:對啊 我支持啊 所以你想說什麼? 06/01 10:18
- Jun 01 Fri 2012 10:49
[新聞] 嚴罰酒駕!李鴻源:呼氣0.15累犯沒入汽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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