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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ang7752 (^^b) 站內: HatePolitics
標題: [新聞] 救護車拒送孕婦「不懂變通」
時間: Tue Jun 5 10:17:52 2012

【王煌忠、鄭敏玲╱台中報導】台中市一名鍾姓孕婦三周前因即將分娩,要求消防局派救
護車將她送往平時產檢的診所待產,不料消防局勤務中心回覆依規定只能送到指定醫院,
後來鍾婦自行叫計程車抵達診所時胎兒頭部已經露出,經診所緊急搶救所幸母子均安,台
中市議員黃國書痛批:「孕婦生產迫在眉睫,消防局竟不站在人性角度變通,整體救護制
度應該要做全面檢討!」

若危急恐來不及
消防局勤務中心主任馮明勇表示,依《緊急救護法》規定,傷病患必須送往責任醫院,因
為責任醫院為二十四小時均有醫生護士待命且具有完整的急救設備,若依患者家屬指定送
往診所,萬一遇到難產或危急狀況再轉送責任醫院,導致患者病情惡化,消救護人員也難
辭其咎。

只送最近救護點
有鑒於有民眾非在緊急時刻,卻硬要叫救護車送醫,且還規定要送到指定醫院,台中市副
市長蕭家淇昨天表示,根據規定救護車只能送到最近的照護點,不能到民眾指定的醫院,
因此建議消防局及衛生局研擬比照其他縣市,訂出非急病使用救護車的收費標準,避免民
眾濫用。
不過副市長徐中雄則認為,救護車本來就是救命用的,救護員也並非醫生,沒辦法在第一
時間認定到底是急病須緊急救治,還是像生產一樣,可以提前預知並送醫待產,所以「寧
可錯救一百,也不要縱殺一人」,必須小心謹慎研擬。
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0605/34277240

台灣的政治人物真的腦殘沒藥醫~~~
反正只要不滿意 找民意代表出來靠腰一翻 也不管對不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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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4.11.129.171
※ 編輯: wang7752 來自: 124.11.129.171 (06/05 10:25)
goetze:生為兩個孩子的爸,自己的經驗是,有產兆時其實都還有時間 06/05 10:30
IOUI0UIOU:老婆生小女的時產兆過後12小時才生,多花了一天住院><" 06/05 10:31
goetze:我是覺得好像有點貪小便宜啦~不過或許有人情況不同 06/05 10:35
goetze:不過說真的,有點產兆時還是乖乖早點去醫院去讓醫生判斷 06/05 10:36
goetze:我老大是睡覺時直接破水沒話說,我老二是我老婆覺得分泌物 06/05 10:37
goetze:有增加就去醫院檢查,醫生就說可以生了 06/05 10:38
goetze:從早上待到晚上10點多才生~不過大多也是躺在那看電視~~ 06/05 10:39
ct13723:照規矩做事會被念 不照規矩做事也會被念 06/05 10:39
ct13723:台灣就是被這種混蛋搞爛的 06/05 10:40
silveryfox99:照規矩做事會被罵不通人情﹐不照規矩做事會被罵濫權 06/05 10:41
valenci:指定診所 早上五點 zzzzzz 06/05 10:43
poshiun:既然這麼急~卻不送最近的最近單位~然後扯小孩頭都出來了XD 06/05 10:43
AnimalFarm:怎麼不照DPP的規矩辦事?當然會被念啊 06/05 10:45
goetze:valenci這你就沒經驗了~~有在接收的醫院都是24小時有醫生的 06/05 10:47
downtoearth:為啥明明立委腦殘 站在那邊就能狗幹 官員? 06/05 10:48
goetze:我個人覺得是產婦是忽略產兆+貪小便宜~ 06/05 10:4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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