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作者: Bi0Star (不爆則已 爆必有據 顆顆) 站內: HatePolitics
標題: [閒聊] 講台語罰錢這檔事
時間: Mon Jun 11 10:42:06 2012

※ 引述《mocear (莫西亞)》之銘言:
: 戒嚴時期不知道,解嚴以後老師想弄還是會弄,事實上我國小母校至今還留著當年
: 「保密防諜人人有則」的壁面海報。
: 不是因為歷代校長都在蠕動,而是沒有必要為了耍意識型態而浪費錢和時間去拆。
: 那時候已經是解嚴後幾年了(進入199X年),老師一句話,講台語罰五元,叫風紀
: 股長抓,當時的風紀股長......就是我,於是就成了不公不義的國民黨走狗到處抓
: 同學講台語。
: 最豪洨的是自己抓了自己兩次,在被我抓到的人當中屬於量多的∼XD
: (最多就是兩次的樣子)
: 結果到現在我有9成5以上都在講台語。
: 某些豪洨什麼學校抓台語就會讓人回家看不起台語的屁話,就只是屁話。

不才論述的是政策、制度措施面,那麼當然會有個鳥暴衝現象!
一如禁止體罰,十幾年來,官方都持續以行政命令明確宣示禁止
體罰,但體罰在台灣的中小學依然盛行。根據台灣人本教育基金
會的數字[7]:

1999年:83.4%中小學生在學校被體罰
2005年:65.1%中小學生在學校被體罰
1999年及2001年,來自父母的體罰佔體罰總數的29%和37.8%。

2005年,台北市教師會調查結果:83%教師認為體罰並不嚴重。77%教師及65%家長不支持
市政府的零體罰政策。2006年12月12日台灣立法院通過管碧玲委員提出的《教育基本法》
修正案,台灣將禁止學校有任何形式的體罰,成為世界上第109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。
這就是2006年12月27日,台灣總統發佈的《教育基本法》第8條第2項:「學生之學習權、
受教育權、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,國家應予保障,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,造成身心
之侵害。」修正。完成了禁止體罰的法制化。但是學校還是有體罰,媒體上較常報導的是
打屁股、踢踹屁股,都是有瘀傷、紅腫才被報導。就在《教育基本法》禁止體罰修正案取
得朝野共識通過當日,台灣花蓮縣中城國民小學教員林玟妝,用73釐米長鋁棒打小學5年
級男生的屁股,超過100下。家長提出告訴,經花蓮地方法院在2007年11月29日判刑確定
。但2009年1月17日,花蓮縣又發生小學5年級男生被簸箕柄打屁股的事件,引起傳媒大幅
報導。台灣立法禁止體罰後,常有學生或學生的家人在體罰現場用手機或數位相機拍攝實
景,向媒體、民意代表、教育主管機關申訴。

再如髮禁雖然在2005年由杜部長宣佈解禁,但三不五時仍有案例爆出
,那麼數十年後是否接受就是有體罰和髮禁是常態呢?

--

願像大鵬展翅 背負青天 無視於大洋的巨浪
願像輕帆遠颺 離開港灣 航向那人生的理想
願像子夜星光 劃破黑暗 散發出智慧的光芒
願像駝鈴叮噹 忍辱負重 將人生的沙漠搖響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192.134.204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每日晚報新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